4月16日至17日,由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和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2010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论坛在聊城举行,来自全国的房地产专业律师和有志于从事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参加。来自北京、上海、浙江等省市的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以及房地产专业律师首先介绍了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的经验,有七名律师在论坛上做了房地产法律问题探讨典型发言,山东省建设厅住宅保障与住宅产业处处长花景新发作了题为《山东房地产发展形势的分析》的报告,最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永起针对房地产审判实践作了报告。 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是一项专业性十分强的律师业务,需要律师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特别是房地产法律知识,更要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近几年,我所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出综合业务与专项法律服务相结合的法律服务模式,针对当前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需求的增加,及时提出了拓展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的战略,形成了以主任为带头人的房地产法律事务主攻律师团队。此次论坛,必将推动我所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业务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