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蒙律师事务所实行定期业务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 2008-09-16

    为了提高律师法律业务素质,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弘蒙律师事务所决定利用每周五下午的时间集体组织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为平时办案常用的法律法规、律师办案规范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

    弘蒙律师事务所分别于629日下午和76日下午组织了两次学习。对山东省司法厅、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律师代理劳动教养案件试行办法》以及《物权法》的总则进行了学习。

    近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又通过了《劳动合同法》,该法于200811日开始实施。对此律师所事务所准备组织学习完成《物权法》后再对《劳动合同法》进行学习。在对上述法律进行学习的同时还将结合实际进行《律师法》等律师管理法规、律师工作规范和《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以及《刑法》等常用的刑事民事实体法进行学习。

    《弘蒙律师信息》第3期(200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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